关于西宁房产证变更名字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分以下几种情况说明:
一、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
直接添加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一人姓名),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若房产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再申请。
二、非婚姻存续期间更名
赠与方式
有房有贷: 需提前还清贷款或变更借款合同后办理; 有房无贷
费用:契税(面积≤90㎡首套1%、第二套2%)、个人所得税(非直系亲属20%)、公证费(1%)。
买卖方式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税费后领取新房产证。
三、继承导致更名
遗嘱继承
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法定继承
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按上述赠与或买卖流程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 税费缴纳
特殊情况:若房产证信息不一致,需先通过房产局或公证处办理变更登记。
建议根据具体更名方式选择合适途径,并提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