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名字的书写需根据产权归属和登记需求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产权人姓名的书写规则
单一产权人 房产证上 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需由该产权人单独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共有产权人
添加共有人: 可新增全部或部分共有人,需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变更登记; 份额说明
二、不同登记情形的适用场景
首次登记 未办理过登记的不动产需首次申请登记,由当事人单方办理。
买卖/抵押变更
通过买卖、设定抵押等情形变更产权时,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共有权人变动
配偶: 凭结婚证直接办理变更,费用约150元; 子女/父母
其他亲属: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办理,可能涉及公证等程序。
三、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变更 未还清贷款的房产需先解除抵押,方可添加他人名字。
产权份额争议
婚前财产: 若房产证写男方及其父母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财产
法律后果 共同共有:
写“准夫妻”名字则房屋自动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贷款视为共同债务;
按份共有:明确份额的共有人对房屋享有独立权利。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实际产权结构和未来规划选择最合适的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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