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个人名字需根据年龄、监护人身份及当地政策准备材料并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材料准备
基本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需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签字,18周岁以上仅需本人签字)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未成年人: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成年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父母离婚/一方死亡:离婚协议/死亡证明、抚养权证明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审核材料
派出所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可能要求补充证明材料(如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变更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核发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制作完成
部分地区需通过公安机关或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如16岁以上变更)
三、办理时效
未成年人:
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
成年人: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完成
四、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变更姓氏:
需父母双方共同申请,且子女需年满8周岁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执行
通过以上步骤,可依法办理姓名变更。若需进一步确认材料清单或办理进度,可联系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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