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中的十个罪名包括:
谋反:
指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的罪行,历来被视为十恶之首。
谋大逆:
指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谋叛:
指叛国罪,即叛逃到其他敌对国家。
恶逆:
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的行为。
不道:
指杀不应该处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及肢解人体的行为。
大不敬:
指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的行为。
不孝:
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的行为。
不睦:
指殴打、控告丈夫和备前大功以上的吵卖尊长以及小功尊属的行为。
不义:
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行为。
内乱:
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的行为。
这些罪名来源于中国古代的道德和法律观念,并在文学作品中被具体化和形象化。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