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培养家国情怀:
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培养良好道德品质:
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成才观:
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家庭教育应尊重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差异,因材施教,避免一刀切的教育方式。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良好道德品质、正确成才观和心理健康的新时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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