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在法律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他的观点主要基于法理和逻辑推理,强调无罪不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然而,他的某些言论也引发了争议和讨论,例如他对公务员政审制度的批评,以及他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看法。
具体来说,罗翔的观点可以总结如下:
无罪不罚:
罗翔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无罪不罚,因为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平为准绳。如果法律违反这一原则,在执行中会出现漏洞和走样。
疑罪从无:
罗翔强调定罪和量刑必须有证据,否则就是莫须有,这也是法律的重要原则。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罗翔认为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法律只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人们敬而远之的对象。他强调人性中深藏着幽暗的成分,法律在道德失效时必须承担起纠偏的重任。
法律的局限性:
罗翔指出法律有其有限性,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他认为法律判断优于道德判断,但法律中仍然包含道德判断,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对公务员政审制度的批评:
罗翔反对公务员政审制度,认为这违背了无罪不罚的原则,因为犯罪份子的子女不应因此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综上所述,罗翔在法律领域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逻辑性,但也有其局限性和争议性。他的讲解方式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使得法律知识更易于被大众接受和理解。然而,对于他的一些具体观点,如对公务员政审制度的批评,社会上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因此,罗翔讲的法律是否完全正确,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