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来历可以追溯到1931年,当时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人发起了设立教师节的倡议,并发表了《教师节宣言》,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三项目标。虽然当时的国民政府没有正式承认这个节日,但一些学校和教育界人士仍然在每年的6月6日自发举行庆祝活动。
1939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决定以每年的8月27日孔子诞辰纪念日为教师节,并颁布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但这一规定后来并未得到广泛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经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商定,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并将教师节改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一起纪念,但由于缺乏教师特点,这一做法效果并不理想,后来教师节便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直到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正式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中国的教师节。这一决定标志着教师们有了自己的专门节日,旨在表彰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并提高社会对教师的尊重和重视。
自1985年9月10日第一个教师节以来,每年的这一天都成为了全国教师和民众共同庆祝的重要时刻,尊师重教的传统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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