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基本思想主张包括:
三权分立学说:
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认为这三种权力应该彼此独立、相互制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专制的产生。
反对君主专制:
孟德斯鸠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主张建立君主立宪制,认为国家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以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法治原则:
他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应该是理性的体现,普遍适用于所有人,并且应该对国民具有约束力,而不仅仅是由统治者单方面决定。
自然神论: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公开承认上帝是世界的始因,但认为世界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变自然规律。
宗教宽容:
他主张宗教之间应该互相宽容、和睦相处、互不干扰、互相尊敬,反对宗教裁判所对异教徒的迫害。
这些思想主张对后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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