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爱国守法:
要求公民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明礼诚信:
要求公民在行为举止和待人接物上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信守承诺。
团结友善:
要求公民之间和睦相处,互助友爱,与人为善。
勤俭自强:
要求公民勤奋工作,俭朴节约,积极进取,发愤图强。
敬业奉献:
要求公民恪忠职守,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服务社会。
这些规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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