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师德师风的十种行为表现如下: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包括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的。
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
违规为学生供餐及托管的。
教师在公众场合出现不文明举止、不正当言行等有损教师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的。
违反《信访条例》及网络管理相关规定的。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的职业形象,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建议教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使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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