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的次数有以下限制:
未成年时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没有明确的次数限制。成年后: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通常也是一次。
特殊情况下: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名字可以改多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经过审批。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
:每个人可以更改名字的次数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但通常建议慎重考虑,避免频繁改名。
法律规定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没有明确的次数限制。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通常也是一次。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因此,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个人可以改几次名字,但改名的次数和条件受到一定限制,建议在改名时慎重考虑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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