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应当”的近义词包括:
不容置疑:
表示某事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怀疑。
理应如此:
表示某事按照常理是应当的。
顺理成章:
形容事情的发展合乎逻辑,非常自然。
天经地义:
指事情符合天理和道德规范,是理所当然的。
当仁不让:
表示遇到应该做的事就积极主动去做,不推让。
义不容辞:
指道义上不允许推辞。
金科玉律:
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至理名言:
指最正确的道理,最精辟的言论。
事出有因:
指事情的发生是有原因的。
理所必然:
表示某事是理所当然的,必然会发生。
理之当然:
表示某事是理所当然的,不需要解释。
不言而喻:
指事情很明显,不需要说出来。
当然无疑:
表示某事是显而易见的,毫无疑问的。
不足为奇:
表示某事物并不出奇,很普通。
这些近义词都表达了某种事情是显而易见的、符合常理或道德规范的意思,与“理所应当”在语义上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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