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驾车安全
出车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制动、转向、轮胎、灯光信号等安全装置。
保持安全车速,不超速行驶,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保持平和心态,礼让行车。
驾驶车辆不超载,载人不超过核定人数,不违反规定载客。
变道时注意留有安全距离,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遇到拥堵路段要依次排队行驶,不插队、不抢行。
停车要遵守规定,紧靠道路右侧停车,不在路边随意停车。
正确选择行车道,不违法占道行驶。
行车中保持安全车距,特别是在雨、雾天或高速公路行驶时。
酒后、疲劳时不驾驶车辆。
行车规则
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黄灯表示警告。
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在过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等候。
保持车距,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不得逆行,一般情况下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行驶方向行驶。
安全装备和驾驶证
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骑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戴头盔。
车辆必须年检合格,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禁止无证驾驶。
其他行为规范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追车、抛物击车。
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驶。
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行人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信号灯,等待绿灯亮起时才能通过人行横道。
使用人行横道过马路,如无人行横道,应选择视线良好的地方过马路并确保没有来车。
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遵守信号。
在行人道行走,离开道路边缘避让车辆。
处理交通事故
遇到事故,保护现场,协助抢救伤者并及时报案,拨打报警电话“122”。
这些规范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驾驶员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