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礼让的三个原则是:
优先通行权:
当道路上标有出行标记符号或标线指导时,应让享有优先权的车辆先行。例如,大车对小车应体现礼让精神,大货车在与小型车辆会车时应让小型车辆先行。
路口规则:
在没有明确标志时,进入路口前需停车观察。遵循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原则,右转弯的车辆要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以确保安全。
交叉路口规则: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或出行标志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必须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过。这是保证交通流畅与安全的基本礼让原则。
此外,还有一些补充原则:
先让、先慢、先停:在行驶过程中,确保让行于行人、非机动车辆以及其他优先通行的车辆。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
安全行车:驾驶员应遵循“安全行车,礼让三先”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在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循相关交通法规,如进入路口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来的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先行等。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行车礼让的基础,旨在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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