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和操作流程,发票名字的更改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时发票的调整
税务登记变更 需携带新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表》。
发票处理
- 将所有已开具和未开具的发票缴销,重新申请领购或自印发票。
- 新发票专用章需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一致。
二、发票开票人姓名无法更改
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姓名 不可直接修改,若需变更需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重新开具发票
- 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作废后重新开具。
- 跨月的发票需先红冲(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
系统操作(部分地区适用)
部分地区的开票系统允许修改用户信息(如管理员权限操作),但需重新登录系统并选择新姓名。此操作不改变发票本身的开票人信息,仅影响系统显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发票内容要求: 发票需保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若填写错误需按规范作废并重新开具。 系统信息同步
建议根据具体变更类型(如公司名称变更或开票人信息变更)选择对应流程,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最新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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