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之间更换房屋名字需根据房产持有状态(是否共有)选择合适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直接添加配偶姓名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姓名,也视为共同财产。此时只需携带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无需额外税费。
注意事项
需确保房产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若存在贷款需提前还清或变更借款合同。
二、非婚姻关系期间
赠与方式更名
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费用包括1%的公证费、契税(非直系亲属免征)及个人所得税。若为直系亲属(如子女、父母),可减免部分税费。
贷款房产更名
提前还清贷款: 结清贷款后,按赠与或买卖方式更名。 变更借款合同
三、其他特殊情况
继承方式:若房产为被继承人遗产,需办理继承权公证(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提交死亡证明、产权证明等材料。
错误登记更名:若房产证姓名登记错误,可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或通过诉讼解决。
总结建议
成本最低:婚姻存续期间直接更名,费用最低。
非婚更名:选择赠与(直系亲属)或买卖(无贷款)方式,但需承担额外税费。
办理流程: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部分情况需公证或银行审批。
建议根据房产性质、是否共有及贷款情况,结合税费成本选择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