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改名的步骤
填写申请表
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领取并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注明改名原因及新姓名。
提供必要证明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必要文件,并可能需要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等。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所有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
审核与批准
派出所审核申请资料,认为必要时会向申请人索取更多证明。审核通过后,会逐级上报至上级户籍部门审批。
办理变更
审批通过后,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印新的户口簿,并领取新的身份证(如有需要)。
注意曾用名
改名后,原名字将作为曾用名记录在户口本上,而身份证号码保持不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建议
在改名过程中,建议与当地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详细咨询,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要求,避免因资料不全或程序不当导致改名失败。
改名是一件较为重要的事情,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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