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后变更护照名字需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核心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新户口本、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派出所开具的《姓名更改证明》
若原护照在有效期内且含旧姓名,需一并提交
申请新护照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完成护照照片拍摄及缴费,通常需7-14个工作日领取新护照
签证信息变更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护照、身份证及更名证明
部分国家/地区需配合使领馆申请加注曾用名备注
二、注意事项
护照类型限制
若原护照为普通护照,建议更换为“普通护照(加注型)”
学生证、签证等需同步办理变更
曾用名备注
若需保留原护照使用(如旧签证有效),需在申请新护照时主动要求加注曾用名备注
加注费用约20元,办理时间约20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处理
若时间紧张无法立即更换护照,可申请在护照备注页加注新姓名
出生日期、外文姓名等敏感信息修改需额外证明材料
三、补充说明
国际旅行影响: 护照加注曾用名后,国际旅行证件(如签证)仍可正常使用 多证件同步更新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