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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人如何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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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户籍管理规定,户籍人员变更姓名需遵循以下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变更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提出申请。

18周岁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

离婚未协商一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公安机关可拒绝受理。

父母一方亡故:需由继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协商一致,或经法院判决/公证后变更。

政治权利受限: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受刑事处罚者,禁止变更姓名。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不同年龄段的补充材料

18岁以下:

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18岁以上:无需他人同意即可申请。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父母一方亡故:需死亡证明、劳动收入证明。

改名理由:如谐音、重名等,需提供相关说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审核批准

派出所进行现场审查,必要时向单位或学校核实情况。

完成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无需)。

办理变更

分局县局审核通过后,办理户籍材料更新。

四、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

派出所20个工作日,分局县局1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如需单位证明,可能延长办理时间。

五、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

费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殊情况处理:如因谐音改名被拒,可咨询公安机关进一步说明理由。

建议办理前通过合肥市公安局官网或当地派出所电话(0551-2928212)核实最新政策,部分材料需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