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有房无贷情况下增加配偶名字
材料准备 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前往房屋交易中心预检窗口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办理号。
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缴纳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总费用约110元。
新房产证可设定密码(初始密码由交易中心提供)。
办理时间
通常需20个工作日左右领取新房产证。
二、有房有贷情况下增加配偶名字
贷款处理
首先需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获得银行同意后方可继续。
材料准备
除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外,还需提供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材料。
办理流程
在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后,按无贷流程提交材料并缴费。
新房产证费用增加100元(公积金贷款)或200元(组合贷款)。
三、注意事项
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无法委托他人办理。 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 公积金贷款需额外支付100元费用; 组合贷款需支付200元费用。 增加名字后,配偶成为共同产权人,享有同等权利; 原有贷款仍由原产权人承担还款责任。 四、特殊情况说明 未婚或非直系血亲: 需通过房屋买卖或析产登记方式办理,流程更复杂且费用较高。 设定密码费用差异:
贷款影响
法律后果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房管局官网或政务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