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命名需结合功能定位、地理特征及文化内涵,具体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命名规范
结构要求 公园名称由 专名
和 通名两部分构成,专名在前,通名在后。例如“深圳湾公园”中,“深圳湾”为通名,“公园”为专名。
分类命名
根据公园类型选择通名:
郊野公园:直接使用“郊野公园”;
综合公园:使用“公园”;
专类公园:结合特色命名,如“儿童公园”“植物园”“体育公园”等;
社区公园:优先采用“社区公园”“街心公园”等。
二、命名原则
反映功能与定位
名称需与公园的生态改善、休闲娱乐、文化传承等功能相适应。例如“文化遗址公园”突出历史价值,“生态公园”强调自然保护。
简洁易记
字数控制在4个字以内,避免复杂难记的名称;
采用谐音、意象等手法提升记忆点,如“清风公园”联想到自然美景。
文化内涵与诗意
可结合地域特色或文化背景,如“桂苑”取自“桂林杏苑”,富有文化底蕴;
优先使用“园”“口袋公园”等通用词汇,避免生僻字。
三、命名禁忌
避免混淆
不得使用未经审批的人名或与其他公园重名;
同城市公园需区分名称,避免品牌冲突。
忌用不当词汇
避免使用“艺点创意商城”等商业化名称;
不宜使用谐音梗(如“和合公园”易读成“呵呵”)。
四、创意建议
地理标识: 如“东篱公园”体现方位特征,“天河水韵”融合地域文化; 主题突出
谐音与意象:例如“梦幻公园”营造童话氛围,“金叶公园”突出季节特色。
通过以上方法,既能规范命名,又能提升公园的辨识度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