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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多个名字如何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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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代多个名字的称谓规则,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基本概念

:出生时由父母或尊长所取,是个人身份的基本标识。

字:

成年后(男子20岁、女子15岁)所取,通常与名有意义上的关联,用于平辈或尊辈之间的礼貌称呼。

(别号):由个人取定,用于自称或他人敬称,如陶潜号五柳先生。

二、称呼规则

先秦时期

名字连称时 先字后名,如孔父嘉(孔是姓,父是字,嘉是名)。

汉代及以后

名字连称时 先名后字,如孔融(孔是姓,融是名,文举是字)。

日常使用习惯

自称:

多用名,如《论语》中孔子自称“丘”。

他人称呼

上对下/尊对卑:称名(如君主称臣民名);

平辈:称字(如朋友间称子路为“子路”);

下对上/卑对尊:禁用名(如臣子称君主名)。

特殊称谓

谥号:

如左忠毅公(左是姓,忠毅是谥号);

斋名/号:如蒲松龄称“聊斋先生”。

三、历史演变

先秦:名字连称以示尊敬,但具体顺序存在地域差异;

汉代:形成“先名后字”的固定格式;

后世:号逐渐普及,与名、字形成区分。

四、文化背景

古代以“名”表身份,“字”表尊敬,这种区分体现了儒家伦理中的等级观念。例如《论语》中孔子对弟子称名,弟子称孔丘(字),既尊重了身份差异,又避免了直呼其名。避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等级秩序,如君主、长辈之名不可直呼。

综上,古代多个名字的称谓需结合时代背景与礼仪规范,既包含形式上的先后顺序,更蕴含深厚的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