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族大团结的长远和根本途径是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体措施包括: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
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通过这些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实现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增强文化认同:
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教育和文化活动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反对“两个主义”:
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政策推动与法律保障:
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法律,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发展机会,例如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的保护,推动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教育先行:
在基础教育中加强民族团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通过增加各民族文化的学习机会,增进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培养年轻一代对民族团结的认同感。
文化交流与融合:
推动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通过民族文化节、艺术展览、民间交流活动等形式,促进各民族的文化融合,增进理解。
这些措施的综合实施,有助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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