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义词是指 两个意思相反的词,它们的意义互相排斥或相对立。反义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绝对反义词:
这类反义词在意义上绝对相反,肯定甲就必然否定乙,否定甲就必然肯定乙。例如:“来”与“去”、“善”与“恶”、“生”与“死”、“动”与“静”、“是”与“非”、“快乐”与“痛苦”、“公开”与“秘密”、“胜利”与“失败”、“运动”与“静止”、“正确”与“错误”等。
相对反义词:
这类反义词在意义上相对相反,肯定甲就否定乙,但否定甲不一定完全肯定乙。例如:“黑”与“白”、“大”与“小”、“内”与“外”、“简短”与“冗长”、“伟大”与“渺小”、“漂亮”与“丑陋”等。
成对的意义相反、互相对立的词:
这类反义词所表达的概念意义互相排斥,如:“真”与“假”、“动”与“静”、“拥护”与“反对”等。
成对的经常处于并举、对待位置的词:
这类反义词没有矛盾对立关系,但对比鲜明,如:“春”与“秋”、“黑”与“白”、“高山”与“平地”等。
在构造形式上,汉语中大量反义词的音节数是相同的,形式整齐对称,这有助于造成语句的鲜明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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