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变更前的准备工作
名称核准 -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提供5个以上备选名称。
- 工商部门进行核名,通过后取得《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或补充章程、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其他材料: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二、工商变更登记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工商局窗口提交,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 工商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发放《受理变更通知书》。
领取新营业执照
- 按预约时间到工商局领取新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作废。
- 新营业执照上将体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
三、其他相关变更
刻章更换
- 到公安机关批准刻章的机构重新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原印章需缴销。
税务登记变更
- 携带新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核销旧发票并重新开具。
银行账户调整
- 通知开户银行变更公司名称,办理银行账户迁移手续(基本户通常无费用)。
四、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工商变更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需申请,税务和银行变更需在工商完成后1-2个月内办理。 材料真实性
特殊行业:若涉及特殊行业,需额外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五、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 1-2个月,具体时间因地区和部门效率而异。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可顺利完成名称变更。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材料要求或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