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罪律师的名言主要反映了律师对正义、法律信仰和职业道德的追求。以下是一些著名的冤罪律师名言:
“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
“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对于一个律师来说,‘道’是悟出来的,‘术’是学出来的。”
“法律是人类文明的象征,我们的工作是保护这一象征的尊严和权威。”
“法律不仅是规则的集合,更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律师的职责不仅是为客户辩护,更是捍卫正义的斗士。”
“被告人是否有罪,不取决于他是否认罪,而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他有罪。”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这些名言不仅展示了律师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也体现了他们在维护正义和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坚定信念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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