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的市辖区划情况如下:
一、地级市数量
截至2024年,辽宁省下辖 14个地级市,具体为:
1. 沈阳市(省会,副省级市)
2. 大连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
3. 鞍山市
4. 抚顺市
5. 本溪市
6. 丹东市
7. 锦州市
8. 营口市
9. 阜新市
10. 辽阳市
11. 盘锦市
12. 铁岭市
13. 朝阳市
14. 葫芦岛市
二、县级市数量
辽宁省下辖 17个县级市,包括:
新民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海城市、东港市、凤城市、凌海市、北镇市、大石桥市、盖州市、灯塔市、调兵山市、开原市、凌源市、北票市、兴城市
三、补充说明
历史名称:辽宁古代称“奉天省”,金朝时称“盛京省”,1929年改称辽宁省。
行政区划调整:近年无新增地级市,县级市数量相对稳定。
以上数据综合自多个来源,地级市数量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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