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字的更改次数,我国法律并未对公民改名次数作出明确限制,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法律层面
无统一次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姓名,法律未对变更次数设限。
特殊情形限制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或接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二、实际操作流程
未成年人改名
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提供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成年人改名
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无刑事处罚证明等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
补充材料:无刑事处罚证明(需本人办理)、父母同意书(父母离异或未成年时)。
三、注意事项
改名次数无明确限制
尽管法律未设限,但频繁改名可能影响个人证件、银行账户等,建议谨慎考虑。
原姓名作曾用名备查
改名后原姓名将进入公安机关备案,不会被删除。
改名后证件更新
需及时更新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部分银行账户需主动申请变更。
四、总结
我国法律对改名次数无明确限制,但需符合法定程序。若需改名,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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