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廉洁纪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要求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正无私的态度和作风。
廉洁纪律的具体内容包括:
政治纪律: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组织纪律:
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不得违反组织程序。
群众纪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
工作纪律: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失职渎职,确保工作公正、高效。
生活纪律:
保持健康的生活作风,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家属和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严禁相互利用职权为对方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严禁纵容、默认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利益。
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的亲属违反有关规定在本人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严禁违规为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严禁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严禁利用职权侵占公私财物,在下属或其他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严禁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金。
严禁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严禁利用公款旅游或公款出国(境)旅游。
严禁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严禁违规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