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的意思是 初次相见时的惊艳不如长久相处的不厌烦。这句话表达了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变化和深度,强调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会逐渐加深,从最初的喜欢到长久的陪伴和相互理解。
具体来说,这句话包含以下几个层次的含义:
乍见之欢:
指的是人们初次见面时产生的短暂喜悦和新鲜感。这种情感往往基于外表、声音、气质等外在因素,是肤浅的、短暂的。
久处不厌:
指的是人们在长时间相处中,即使面对对方的缺点和不足,依然能够保持喜爱和包容。这种情感是深厚的、持久的,需要双方的努力和付出。
惊艳与厌烦:
初次相见时的惊艳是短暂的,而长久相处的不厌烦才是真情的体现。惊艳是一时的,而厌烦则是负面的;不厌则是正面的,是感情的升华。
这句话常用于形容爱情、友情等情感关系,强调了在感情中相互理解、包容和陪伴的重要性。它提醒人们,真正的感情需要时间和经历来考验和加深,而不是仅仅依靠初次见面的印象。
出处方面,这句话出自明朝作家陈继儒的《小窗幽记》,成书于十七世纪。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