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的评价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对教师教育活动的评价:
这包括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设计、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评价,以及课堂表现、课外辅导、作业批改等实际工作量的考量。
对教师素质的评价:
这包括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具体来说,师德修养、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德育工作、自学能力、科研能力等都是评价的重要内容。
建议在实际评价过程中,结合这两方面的内容,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如经济评价、学生评价、教师互评、家长评价、社会评价及教师自我评价等,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同时,评价过程中应注重教师的个性和成长,避免单一以升学率作为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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