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婚姻的规定标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姻自由: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尊重个人意愿,保障公民的婚姻权利。
保护弱势群体: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关注弱势群体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权益。
禁止干涉婚姻: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保障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忠诚义务:
强调婚姻双方应当相互忠诚,禁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
家庭暴力零容忍:
禁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离婚制度:
完善离婚制度,简化离婚程序,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关注家庭破裂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财产制度:
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问题上的平等地位。
债务承担:
共同债务均摊,确保夫妻共同承担债务,防止无辜一方遭受债务困扰。
过错方责任:
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如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其法律责任,确保受害者得到救济。
倡导和谐家庭:
倡导文明婚俗,提倡家庭和睦、男女平等,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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