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不准酒后上课。
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
不准空堂、拖堂、无教案上课。
不准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
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教师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规,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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