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的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紧扣“廉洁自律”主题:
新修订的《准则》聚焦“廉洁自律”主题,去除与原《准则》中与“廉洁自律”无直接关系的内容,突出“廉洁”和“自律”这两个关键词,强调内在约束要求。
坚持正面倡导:
新修订的《准则》变“不准”为“自觉”,把原有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按照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要求,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
面向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适用对象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突出“关键少数”:
新修订的《准则》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率作用。
删繁就简:
新修订的《准则》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使廉洁自律的要求更加明确和易于执行。
强调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新修订的《准则》作为“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旨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在新时代背景下,新修订的《准则》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
这些新特点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旨在通过正面倡导和高标准的要求,促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