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教师承诺名字,需通过法律程序和学校渠道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法律程序(户籍变更)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需包含个人身份信息、改名原因及新名字。
审核材料
公安机关将核实身份信息,要求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改名理由说明)。
审批流程
成年人: 直接由公安机关审批通过。 未成年人
办理变更 完成审批后,公安机关将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新名字将体现在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上。
二、学校手续(职务相关)
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新身份证照片等材料至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教师姓名变更申请表》。
学校审核
学校将核实材料真实性,确认法律程序已完成且新证件有效。
出具证明
学校将出具《教师姓名变更证明》,内容包含:
原姓名、新姓名
变更日期
学校名称及公章
该证明需加盖教育部门备案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 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过期需提前办理更新。 信息同步
特殊情况处理:若涉及重名、户口迁移等复杂情况,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建议按顺序办理户籍变更和学校手续,若需加快进度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及教育部门,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部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