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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人如何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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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房屋使用人加名字需分以下情况办理:

一、有产权人加名字

有房无贷

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流程包括材料审核、缴费(工本费80元、地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及10个工作日领取新房产证。

有房有贷

需先办理房贷解除抵押手续(咨询银行具体流程),再按无贷流程办理加名。

二、无产权人加名字

若房屋使用人不是产权人(如配偶、子女、父母),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

赠与方式

需夫妻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明确赠与方放弃一半产权,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买卖方式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契税、个税等税费缴纳,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三、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费用差异:有贷房屋需额外支付抵押解除费用(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200元),无贷房屋仅需110元手续费。

时间周期:办理需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密码设置:新房产证需设置初始密码,建议及时更改。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管局或专业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