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结婚后加名字需根据房产是否已还清贷款及是否为婚前房产进行区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贷款还清后加名字
解除抵押 首需将房产抵押解除,需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银行会出具同意增加配偶为共有人的证明。
准备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涉及公积金贷款,需额外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办理过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过户手续,费用约80-200元(含工本费、地籍图费等),一般需20个工作日领取新房产证。
银行变更
办理完过户后,需再到银行更新贷款合同,确保配偶成为共同还款人。
二、贷款未还清时加名字
银行同意加名
需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贷款合同,将配偶列为共同还款人。银行可能要求补充材料,如配偶收入证明、结婚证等。
解除抵押(部分情况)
若银行允许,可先解除房产抵押,再办理加名手续;若银行要求继续抵押,需办理新的贷款合同。
办理过户
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及银行同意书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流程与还清贷款后类似,费用约80-200元。
三、注意事项
税费问题: 夫妻间加名不收取契税,但需缴纳过户费(约80-110元)及可能的地籍图费、印花税等; 时间成本
产权份额:加名后若未来出售房产,配偶将按份额享有产权。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案,若短期内无法还款,可优先考虑还清贷款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