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幼儿园孩子更改名字,需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 由监护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需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提交材料
需提供以下材料:
变更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需说明改名理由)
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非必要但推荐)
审批流程
未满16周岁: 由监护人提交申请,派出所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已满16周岁
特殊情况:父母离异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
领取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收回原户口簿内页,重新建立新表格并核发新户口簿及身份证
二、注意事项
法律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离异后变更需双方协议
材料补充
若涉及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部分地区可能需提交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如重名证明、出家证明等)
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为准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