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舰店命名需遵循平台规范并突出品牌特色,具体规则如下:
一、官方旗舰店
命名格式 必须采用“品牌名 + 官方旗舰店”的形式。
品牌要求
品牌名需为已注册的商标(R状态)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状态),且注册申请时间需满6个月。
商家需为商标权利人或持有该商标的合法授权方。
二、其他类型旗舰店
专卖店
格式为“品牌名 + 企业商号 + 专卖店”,例如“韩后水之恋专卖店”。
若企业商号与品牌名重复,可用企业名称中其他字段替代。
专营店
格式为“企业商号 + 类目关键词 + 专营店”,例如“宝锐数码专营店”。
禁止直接使用“XX(品牌名)专营店”的格式。
三、命名规范
字符限制
店铺名不得超过24个字符,支持中英文、数字及“-”号。
域名需不少于4个字符,支持中英文、数字及“-”号。
禁止使用
不得使用“旗舰店”“专卖店”等泛称,需与品牌名完整组合。
禁止使用“总店”“旗舰店”等可能引发歧义的名称。
四、命名建议
核心要素
品牌关联: 优先使用品牌名+官方旗舰店,强化品牌认知。 类目体现
创意方向 地域特色:
可结合品牌来源地或目标客群地域命名,如“云南普洱茶专卖店”。
文化底蕴:参考诗词、成语或历史人物命名,提升文化内涵,例如“龙韵服装店”。
五、注意事项
修改店铺名称需先在商家后台新增品牌资质并审核通过。
多品牌旗舰店可灵活选用已注册品牌+类目+旗舰店组合。
通过规范命名,既能满足平台要求,又能有效传递品牌价值,建议优先采用品牌名+官方旗舰店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