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条件
新生儿(出生证明办理前) 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时填写新名字。
已办理出生证明但未落户
需携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已落户未成年人
需由父母或监护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改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重名证明、学校证明等)。
二、所需材料
基础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
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已婚者)
离婚证(父母离婚者)
补充材料
改名申请书(需包含改名原因、宝宝基本信息等)
相关证明文件:
学校证明(名字影响学习)
宗教机构证明(宗教信仰相关)
医学鉴定报告(重名或笔误)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未落户或已落户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审核材料
户籍部门审核材料,可能包括家访、与社区或学校沟通。
办理变更
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更名手续,重新开具出生证明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新生儿需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超过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特殊情况处理
父母离异: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同意;
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
后续手续
改名后需办理医疗保险、社保等账户的变更。
五、办理时效
户籍部门审批:
通常需2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调整,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户籍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