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病历单姓名需根据患者状态(住院/出院)及医院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住院患者修改姓名
提交申请材料
病人或家属需填写《患者信息修改申请书》,说明更名原因(如出生日期错误、名字写错等),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院证。
医院审核流程
科主任及主管医师审核申请书及身份证明,确认姓名更改前后为同一病人;
医务部负责办理更名手续,在住院病历的入院证上加盖印章并更新患者信息,各类医疗文书自更改日期起使用新姓名。
二、出院患者修改姓名
提交申请材料
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明书、出院结算发票。
医院审核与更名
医务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出具《患者信息修改通知书》,患者持该证明到病案室办理更名手续,住院病历中的姓名需在出院结算后修改。
三、注意事项
修改时效
住院期间需在入院证上直接修改并加盖公章;
出院后修改需通过正规医疗渠道申请,一般不可直接在病历上修改。
其他信息同步
所有医疗文书(如检查报告、医嘱单)需同步更新姓名,避免信息不一致。
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身份信息错误(如曾用名),需提供户籍单位证明。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院医务部门,不同医院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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