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名称变更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
名称核准 - 向工商局提交新名称核名申请,需提供5个以上备选名称。
- 完成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通过后领取《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材料收集
- 基础材料:《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 其他可能材料:核名通知书、申请登记委托书、刻章申请书等。
二、工商变更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工商局窗口提交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
审核与发证
- 工商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 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7个工作日)领取新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作废。
三、同步变更其他事项
税务登记证变更
- 携带新营业执照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银行账户变更
- 持新营业执照到开户行申请更换银行账户及印鉴。
四、其他注意事项
公告公示: 部分城市需在工商部门官网或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办理。 费用
时间限制:变更决议作出后需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五、特殊情况处理
商誉评估:若公司估值较高,可能需评估新名称对商誉的影响。
知识产权变更:涉及商标、域名等需额外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当地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