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后改名需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前准备材料
基础材料
《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需村委会/居委会签字盖章)
身份证、户口本
《收养证》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学龄前儿童:无需学校证明
在校学生:需学校出具同意变更证明
单身父母:无需《结婚证》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
公安机关审核
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材料,确认无刑事处罚记录等异常情况。
审批流程
材料通过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通常需3人以上签署同意意见。
变更登记
完成审批后,派出所办理户口簿、身份证的变更手续,新证件需1-2周制作完成。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
18周岁以上可自主申请。
姓氏变更
收养孩子可随养父或养母姓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若原姓氏为复姓,需符合公安机关规定。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或影响其他权益。
四、办理时效
整个流程通常需1-3个月,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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