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为房产加配偶名字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夫妻析产登记(推荐用于已婚夫妻)
办理前提 房产需为夫妻共同财产,且需双方自愿同意。
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析产协议书(需公证)。
办理流程
双方共同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提交材料;
完成房产测绘、税费缴纳等手续;
10个工作日左右领取新房产证,名字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
二、赠与方式(适用于已婚或未婚夫妻)
有房有贷情况
首先需向银行申请解除抵押;
按照“谁贷款谁签字”原则修改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及房产证。
无房或贷款已结清情况
直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赠与协议(需公证)。
三、注意事项
非婚房产: 只能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更名,无法直接添加配偶名字; 费用差异 无贷房产:80元工本费 + 25元地籍图费 + 5元贴花费 = 110元; 有贷房产:需额外支付银行手续费(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200元); 办理时效
法律风险: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双方意愿。
建议根据房产性质及夫妻双方意愿选择合适方式办理,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双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