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户主名字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原户主迁出
确定新户主 原户主迁出后,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如父母、成年子女)可申请担任新户主,无需与房产产权人一致。
准备材料
需提交原户主迁出证明、新户主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
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变更户主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更新户口簿。
二、原户主死亡或失踪
死亡或失踪证明
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指定新户主
户内其他成年成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指定新户主。
办理变更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更新户口簿。
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产权转移证明
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使用权证明。
申请变更
现产权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产权证明至派出所。
审核与发证
派出所审核后,办理新户口簿。
四、继承或赠与
继承情况
需村委会出具更改户主证明,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到县国土所办理继承手续。
赠与情况
三方签订赠与合同,村委会开具赠与证明,再到国土局备案变更。
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建议提前联系户籍派出所确认所需材料,避免遗漏。 代办要求
费用与时效:部分流程可当场办理,复杂情况可能需较长时间,建议耐心等待。
以上流程综合自各地公安机关及政府网站信息,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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