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父母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供出生证、父母同意证明;
18周岁以上可自主申请;
16-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可自主申请。
特殊情况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抚养协议或法院文书。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变更申请表(需填写个人信息及变更理由);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更改姓名:出生证、父母户口簿、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同意证明;
改变民族:民族工作部门证明+单位同意证明;
变更出生日期:出生证或以前户口证件;
变更性别:医院性别鉴定证明+公证或司法鉴定公证书;
变更国外出生地:国外出生证明+翻译公证书、护照。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提交材料;
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证明。
审核批准
派出所审核材料,必要时向县级公安机关报批;
18周岁以上申请人需通过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新证件
完成公证(18岁以上需办理);
到户籍部门领取新户口簿和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费用
新户口簿工本费约14元;
公证费用另计。
材料真实性
所有证明材料需与户籍信息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
档案更新
变更后需联系原单位或档案存放机构更新个人档案。
五、办理时效
一般需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审批,具体以公安机关为准。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如广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或流程有细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