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改名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单位或学校证明
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准予变更的证明;无单位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
公安机关审核
户籍部门审核材料,16岁以上需办理公证。
完成变更登记后,公安机关会核发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工本费(约14元)。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 收养关系:提供收养证。 三、办理时效 当场办理
非当场办理:16岁以上需公证,一般需5个工作日审核。
四、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姓名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企业名称变更需符合工商登记相关规定。
信息变更:
学校、银行、社保等机构需同步更新姓名信息。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如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科),确认最新政策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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