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减名字需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产权人同意:
需房屋产权人(如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若涉及直系血缘亲属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
无贷款或贷款结清:
若房产有贷款,需提前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否则无法办理。
二、所需材料
基本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补充:
若涉及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预检窗口,告知工作人员办理减名事项。
材料审核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通过后领取办理序号。
变更登记
按序号到指定窗口办理产权人变更手续,更新不动产登记簿。
费用缴纳
需缴纳契税(若贷款已结清)及工本费(约80元,含工本费80元、地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
四、办理时效
一般需20个工作日左右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五、特殊情况说明
贷款未还清:
需先还清贷款并办理抵押解除手续,再办理减名。
非直系血缘亲属:
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流程类似房屋交易。
六、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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