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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名字建房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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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性质认定

无效合同

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因规避限购、逃避债务等目的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事实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的权利义务

实际出资人(借名人):

实际支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依法享有房屋权益。

名义持有人(出名人):仅作为房屋登记簿上的人,不享有实际权益,但可能因合同履行承担一定责任(如债务纠纷)。

二、合同有效性条件

书面协议

必须签订明确的借名购房合同,约定房屋权属归属、出资比例、产权转移方式等核心条款。

实际出资与控制权

借名人需全额支付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法院通过证据链(如付款凭证、居住证明)认定实际出资人身份。

三、法律后果

所有权归属

实际出资人可依据合同要求名义持有人办理过户登记,法院一般支持此类请求。

风险提示

善意第三人:

若房屋已登记且第三人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法主张权利。

保障措施:建议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债务承担、产权变更条件等条款,降低纠纷风险。

四、特殊情形处理

保障性住房:因政策限制,借名购房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商业房产与经济适用房:商业房产合同有效,但经济适用房可能因政策干预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借用名字建房若缺乏合法依据或未满足实质条件,法律上仍属无效行为。建议当事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归属等方式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