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通常意味着将房产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证件
结婚证
身份证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双方到场
办理时必须由夫妻双方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缴纳费用
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因地区而异。一般情况下,费用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等,总计约110元。如果贷款是公积金贷款,需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则需另外支付200元。
提交申请
填写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提交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提交申请报告
提交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如适用)
审核与领证
提交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常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下发新的房产证。新房产证上的名字将显示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
注意事项
无房无贷:如果房子没有贷款,只需准备上述证件并缴纳相应费用,通常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有房有贷:如果房子有贷款,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再按照上述步骤操作。
特殊情况: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且未还清贷款,或者双方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可能需要通过房产赠与或买卖等方式进行,并涉及更多的税费和手续。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房产证加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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